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过户纠纷( lilingzhu 于 2008-8-18 13:14:00 咨询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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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去年买了套二手房,房款分两次付清,并签订协议,房款付清时,卖方交出房产证,由于,经济原因,余款无能力负担,所以将房子专卖与第三方,并让第一卖方与第二买房签订了有效购房协议,但是第一卖方,现收到货款,却不肯过户,说只能过户给第一买方,而不肯过户给第二买房,请问我如何来维护我得合法权益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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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据您提供的情况,您与房主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(一)合法有效,您已履行支付房款之义务,有权要求房主将房屋过户。依您要求,第三人与房主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(二)也是合法有效的,但第三人并未向房主支付相应房款,因此该合同并未实际履行,房主也有权拒绝履行其过户义务。由于您的现状,造成了“一房两卖”之表象,您应与房主协商书面解除买卖合同(一),并将交付的房款作为第三人之支付。完成上述事项后,第三人方有权要求房主将上述房屋进行过户。
咨询律师:吴琪 1395122645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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面积( 张力 于 2008-8-16 18:32:22 咨询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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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省房管条例其中面积条例与高院有冲突 江苏省有地方司法解释吗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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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好,没有。
咨询律师:丛扬 1396111841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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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问: |
面积( 张力 于 2008-8-14 14:57:38 咨询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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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同按实计 现超26% 江苏省条例与高院条例有出入 江苏省有地方司法解释吗 另 房中多一根柱子 离交房已超2月 不付款不交房 咨询打管司无把握 费用大 该怎办 由于他们的错误 完全要消费者承担? |
| 答: |
你可以带好合同来我所与律师面谈。
咨询律师:丛扬 1396111841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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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通事故赔偿问题( 谢俊 于 2008-8-13 11:04:18 咨询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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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妈妈已过退休年龄,在一家私营企业继续工作,2008年7月24日在下班途中被一辆逆向行驶的正三轮摩托撞伤,肇事司机没有能力承担医药费用,但是他的车子交了一份交强险,交通事故责任书说正三轮主要责任,我妈妈次要责任,请问徐丹珠律师我应该怎么做,才能获得最大利益的保障,目前我妈妈伤势比较严重,需要做假体来恢复腿部膝盖关节的功能,急盼!再问,我该什么时候去你们律师事务所找您比较方便,谢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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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为交强险中医药费的赔偿限额是13万元,超出部分应应由肇事司机按事故责任来承担,如果说对方没有赔偿能力的话,你母亲应该对医药费这部分尽量控制,其次如果伤情稳定后,构成伤残的话,可通过残疾赔偿等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承担。
咨询律师:徐丹珠 1395123050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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改名( 黄华 于 2008-8-13 8:10:05 咨询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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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想改名,因为本人现用名经常会给本人带来麻烦,所以想改,因为这名字是上学时老师改的,我父母什么也不懂也就同意了,那时我也不懂,所以用过一次曾用名,现在想改,可以改掉吗? |
| 答: |
你可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咨询相关事宜。
咨询律师:吴琪 1395122645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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